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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一、計畫辦理情形

Q1. 此計畫目前是否仍持續辦理?預計執行至何時?

本計畫目前仍持續辦理中,申請收件截止日期預計為2026年4月20日,後續申請相關事宜請依正式公告辦理。

本計畫為一年期計畫,所有交流活動須於2026年度內執行完畢;獲補助之學生亦須最晚於2026年12月31日前繳交返國報告書,並配合完成相關結案作業。


二、補助與資格

Q2. 半導體或電子工程領域是否符合補助資格?

依公告之簡章內容,目前補助領域包括:

  1. 基礎科學(物理、化學、生物醫學、醫學等)

  2. 社會科學、人文藝術、建築與設計、永續經營

目前補助範圍尚未涵蓋電子工程或半導體相關領域,因此半導體研發實習暫不在本次補助範圍內。


Q3. 若學生目前已在海外交流,是否仍可申請?

只要符合本計畫補助類別規定,仍可提出申請。

惟本補助適用於一般交換學生或雙聯學位學生。
如需自其他國家前往比利時或荷蘭,須提供機票預估經費供審查委員參考。


Q4. 是否可同時支領其他政府或國外補助?

目前本計畫並未訂有相關牴觸條款或限制規定。


Q5. 我是大四即將畢業的學生,可以申請本計畫補助嗎?

若申請人
(1)已確定於2026年畢業後即入學就讀研究所,
(2)且錄取學校為本計畫補助之16所合作大學之一,
仍可提出申請。

如部分身分證明文件於申請時尚未取得,原則上可能列為「條件式通過」,並須於指定期限內補齊相關文件。建議申請人先盡量提供目前可取得之資料。

若後續仍有文件未能補齊,將另行研議處理方式。申請案仍會依計畫內容及整體申請資料完整性進行審查。


Q6. 如果交流期間已畢業,還可以申請嗎?

不可以。本計畫規定申請人於交流期間須具備本計畫指定之16所合作學校在學學生身分,若於交流期間已畢業,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Q7. 我是五專在學學生,是否符合補助資格?

依本計畫簡章規定,目前補助對象為:

  • 學士班在學學生
  • 碩士班在學學生
  • 博士班在學學生

因此,以五專學制在學身分,目前尚未符合本計畫補助之申請資格。


Q8. 只要符合資格就一定會獲得補助嗎?名額是否有限?

本計畫設各校名額限制,凡符合申請資格者皆可提出申請,惟補助名額及核定結果仍須依整體審查結果而定,並不保證所有申請者皆可獲得補助。

審查委員將依申請案件數量、申請資料完整度、計畫內容品質及可行性等面向進行綜合評估

因此,實際補助名單仍須以最終審查結果為準。


Q9. 撥款是在短期課程結束後才會收到嗎?

獲獎名單確定後,將於出國交流前撥付獎金總額之70%;待返國並完成心得報告及配合計畫辦公室相關結案作業後,再撥付剩餘款項。


Q10. 經費是實報實銷嗎?還是核定多少就補助多少?

本計畫係以補助(獎學金)形式核給,並非全額實報實銷。

實際補助金額將依審查委員決議核定。


三、申請流程與文件

Q11. 申請流程為何?接待單位同意函是指什麼?

申請人須依簡章規定填寫申請表並檢附所需文件。

所謂接待單位同意文件,係指實習或研究接待單位所提供之實習同意或邀請函。


Q12. 申請方式為何?

請備妥文件後填寫線上申請表:

(一) 臺灣學生赴比利時及荷蘭交流

1. 研究蹲點/實驗室實習

https://forms.gle/kevAeCm4u7GAoPKJ7

2. 短期課程

https://forms.gle/fKeEhVRdVQfDJpcj9

(二) 比利時及荷蘭學生來臺交流

https://forms.gle/isGnHw9kqGhJay116


Q13. 計畫書規格為何?

研究計畫書(proposal)無特定格式,但需符合申請表要求,內容應包含: 研究目的、研究重要性與個人主修領域之關聯。 篇幅為A4 一頁,著重重點,方便審查委員評審。


Q14. 是否可以在文件尚未齊全時先申請?

可以。本計畫在短期課程的報名成功文件資料提供「條件式通過」機制。

申請時若文件未齊,可先提出申請,通過後須於指定期限內補齊文件,否則視同放棄資格。


四、計畫期程

Q15. 獎學金適用期間為何?哪些學生可以申請?

本計畫預計辦理時程如下:

  • 3–4 月:學生線上申請

  • 5 月:審查與核定公告

  • 6–12 月:交流活動期間

學生須於返國 1 個月內繳交成果報告並配合完成計畫辦公室的結案作業。

凡符合本計畫補助類別之學生,並於上述期間內執行相關活動者,皆可提出申請。


Q16. 關於短期課程週數規定

可安排兩門不同課程,各為期一週,惟重點在於申請人須實際前往比利時或荷蘭當地參與學習與交流活動,且整體停留時間須至少滿兩週。

申請時亦須完整檢附兩門課程之課程或學習計畫書,以及兩門課程之報名成功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

本計畫對課程領域未設特定限制,只要為比利時或荷蘭合法登記之大學或高等教育機構所開設之課程或工作坊,原則上皆可提出申請。


五、其他相關問題

Q17. 是否有英文能力門檻?

目前無特定英語能力門檻。


Q18. 是否需要自行選擇接待學校與自行聯繫國外學校或指導教授?

是的。申請人須自行聯繫並申請接待學校、指導教授或實習單位,本辦公室不指定或推薦特定機構。


Q19. 住宿如何安排?

住宿通常由接待學校或計畫單位協助安排。各校規定不同,請詳閱該校相關資訊。


Q20. 獎學金核發流程

獲獎名單確定後,將於出國交流前撥付獎金總額之70%;待返國並完成心得報告及配合計畫辦公室相關結案作業後,再撥付剩餘款項。


Q21. 本計畫如何審查?需要面試嗎?

本計畫採書面審查,未安排面試。審查將依申請案件數量、資料完整度、計畫內容品質及可行性等進行綜合評估


Q22. 短期課程內容可以更改嗎?

建議申請時即確認參與課程。若後續實際參與課程與原申請內容有重大差異,或無法提供相關證明,可能影響補助資格。


Q23. 申請前需要注意什麼?

建議申請人於申請前審慎評估課程安排、費用支出及申請風險,以確保整體規劃可行。